從管制的角度出發,對使用者的行為進行規范性、文明性的限制,也是管理人員實現環境檢修的鮮明根據。
發光字 標識是維護世界秩序的措施,有些是具有法律意義的,有些則是勸告式的。
在大部分公共處所中最為多見的即是“禁止吸煙”的禁止LOGO,在公園中則常常能看 到“愛護綠化”“小心路滑”如此的溫馨提示,以及在少許情況設施附近常常標示“小心有電”這么的警示話語。
自然,發光字標志中的導向指示標識和場所識別標識固然在功能上有所區分,但并非是絕對的,兩類LOGO在本質應 用中許多境況下全是有所重疊的。
在某些情況下,有時地點發光字標志也可以起到導向指示性能的成效,但是,當通往目的地的道路比較曲折很麻煩辨認時,就需要導向 指示標識的協助了。
各樣導向指示LOGO在環境引導中共同發揮作用,保證了使用者在行動流程中對處境辨別的連續性。
導向標志的區分規范不一樣,可以生成不同的類別體系。如按標志安裝的不一樣位置可為別為: 吊掛式、懸挑式、附著式、自立式、臺式、框架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