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光字LOGO色調計劃使用法則
顏色是便于遠距離識別的成分,具有較強的視覺感染力,它可以直接影響到人們的注意力和情緒,但原則上所用色彩不超過5種,否則色調就缺乏識別優勢了。發光字標識色彩策劃一般要遵循系統性、共用性、表現性、可辨別性和差別性法則,在設計中要靈活運用。
在發光字標志籌劃中,顏色與形態須要相互諧調才能形成一個讓人印象深刻的造型形象。一方面色調具有信息傳達、信息篩選、視線引導的效果,因色彩的傳播距離和可識別性遠遠高于文字,且不受語言背景的影響,簡明易懂。另一方面發光字LOGO顏色是對處境感官形象的主要補充。顯然,充分利用色調給大家的強烈感官刺激和直觀感受,能使發光字標識更加清晰醒目。不同的色彩可給人帶給不同的空間感受以至心理感受,在發光字標志計劃中,應參考有關顏色原理,并對于完全的環境物質實現色調了解與研究,充分思慮文化背景、情況重心特征和利用者物質等主現實因素,制定合適的色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