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的存在、形象依托是以建筑存在為前提條件的,高樓大廈性能依賴標志的引導指示功能來實現。不論是戶外環境還是房內情況,標識與建筑之同都存在必然的聯系。在室外處境中,識別與高樓大廈全是環境中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情況形像的傳達,都服務于處境,服務于人,甚而在LOGO系統未形成之前,建筑當成城市的標識物,起著空間辨別的效果,兼任著標志的效果。在室內環境中,標識與高樓大廈則作為部分與一體的關系,LOGO成為建筑中重大的空間識別設施,在當今繁瑣的現代情況中,莫得一切指示標志的建筑讓人難辨別,更談不上地利用,這對于高樓大廈而言就失去了所有意義。 LOGO
一、標志與建筑設計格調的統一
在策劃風格上,標識與高樓大廈往往表現出一致性。建筑品格是處境格調的主要體現,為了確保和諧統一,LOGO普遍都遵循高樓大廈的原有風格,以免釀成整體環境效果的不協調。同時,標志系統還可以詮釋建筑,呈現高樓大廈的功能,創造抬高建筑的品格。
當高樓大廈格調相對明確時,如富有以前特點的建筑,標識時常依照高樓大廈風格來探尋品格形成的歷史條件,以肯定情況的文雅特點,追求格調上的“神似”,而不局限于狀態模仿上的“形似”,因此在混合時期成分時,常常更易達成傳統與當前的均衡,在統一諧和中富于變化,和諧又不顯單調。
在有些處境中,尤其是用當代建筑環境中,高樓大廈風格展現不出明顯特點時,LOGO的計劃能夠是建筑形態的繁雜化、簡便化、籠統化,根據高樓大廈狀態進行籌劃元素的提煉,實現變化重組,從而獲得新的形式,從形勢與內在上與建筑呼應,達成統一。
二、標志與高樓大廈比例關系的對應性
標志與建筑既是并列性的兩個空間成分,又是部分與一體的歸屬性關系。LOGO與高樓大廈的比例關系處理恰當,才能地對空間進行感知。
一方面,當標識處于建筑物中時,標志可改變建筑內的比例感知。如圖2-19中的一組圖,相同的物體在大一些的空間里看起來小一點。在建筑物內,使得保證使用者空間感受的愜意性,通常依據建筑比例對LOGO尺度實現設置,高樓大廈空間情況越大,標識往往也設置得相應較大。
另一方面,當標志處于建筑外,與建筑物同處于1個空間中時,能幫助應用者對整體處境的比例進行的感知。在特別大的事物周圍,人很方便喪失比例感,而建筑相關于人而言正是屬于比較巨大的物體,站在建筑附近,要是沒有其余事物的參照,人很困難對高樓大廈周圍的環境比例實現感知,而LOGO和其它要素的長度、數量和放置影響著建筑及空間比例的感知。標識能夠使龐大的高樓大廈“降到”人的比例,輔助大家對空間比例進行的感知。莫得標志的話,就很繁瑣感知整體空間的比例關系,而一旦有了LOGO,標識時常就作為感知空間比例關系的一個參照,一把感知建筑尺度、空間尺度的“比例尺”。 通體發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