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光字標識表面構造籌劃條件
標志正面與其支承構造、LOGO本體的結構與主體構造之間均應具有足夠的相應位移實力,需要時還應思量標識結構對主體構造的影響。下面策劃需求中涉及的長度勻為公稱長度(對零部件設計時指定的尺寸),允許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
1.導向標志面板
(1)金屬正面
鋼板制成的導向LOGO看板的厚度不應小于0.9mm,鋁板極其他合金材質面板的厚度不應小于2.0MM。當金屬原料正面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毫米時,宜利用空隙不超過600毫米的加強件或固定件筑固看板。
(2)高分子液態壓克力材料面板
1)由樹脂材質制成的導向標識正面(如高分子有機玻璃看板)的厚度應符合以下要求。當面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不超過600mm時,正面厚度不小于3MM;當看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大于600m但不超過1000毫米時,面板厚度不小于5mm;當正面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大于1000m但不超過1200MM時,看板厚度不小于6毫米;當面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超過1200mm時,可遵照原料供應商的建議決定正面厚度。
2)當導向標志看板由緊密銜接的兩塊或多塊薄板疊加構成時,應提防塵土和水汽引入到薄板中間,需達成防護等級 IP65(無灰塵進入,向表層面板各個宗旨噴水無有危害影響)。
3)使用顏料、熱轉印油墨或其余自粘柔性材料時,應與導向LOGO基材相兼容。
2.導向標識背板
用于支撐標志且不位于鏤空燈箱或類似箱體內的背板應符合下面條件。
1)由合金或金屬-塑料層壓板制成的背板:鋼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0.9MM;鋁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2.0毫米;合金-塑料層背板厚度不應低于3.0mm。
2)假如金屬背板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MM,則應應用空隙不超過600毫米的增強筋或緊固件實現加固。
3)高分子液態壓克力材質制成的背板:厚度不應小于5mm;應利用空隙不超過600MM的加強筋或緊固件實現加強。
4)由木板、木夾板或木纖維板制成的背板:背板的寬度和高度小于300毫米時,板材的厚度不應小于16mm;背板的寬度或高度實現300MM時,材質的厚度不應小20毫米。
5)位于led燈箱字或類似箱體內且80%之上邊緣獲得支撐的背板,其最小厚度不應小于0.5mm,且最大無支撐面積不應超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