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識的存在、形像依托是以建筑存在為先決條件的,高樓大廈性能依賴標志的引導指示功能來達成。不論是戶外處境還是房內情況,LOGO與建筑之同都存在必定的關系。在室外環境中,識別與高樓大廈皆是處境中重大構成部分,全是情況形象的傳達,都服務于環境,服務于人,甚而在標識系統未形成之前,建筑作為都市的標志物,起著空間辨別的效果,兼任著標志的性能。在室內處境中,LOGO與高樓大廈則作為部分與一體的關系,標識成為建筑中主要的空間識別設施,在當今繁雜的現代情況中,沒有一切指示標志的建筑讓人無法辨別,更談不上地應用,這對于高樓大廈而言就失去了所有意義。 標識
一、標志與建筑計劃格調的統一
在設計風格上,LOGO與高樓大廈往往表現出一致性。建筑品格是環境格調的重要體現,為了確保諧和統一,標識尋常都遵循高樓大廈的原有風格,以免造成整體處境成效的不協調。同時,標志系統還可以詮釋建筑,表現高樓大廈的效果,創造提升建筑的品格。
當高樓大廈格調比較鮮明時,如富有以前特點的建筑,LOGO時常依照高樓大廈風格來探尋品格形成的歷史條件,以確定情況的文化特征,追求格調上的“神似”,而不局限于狀態模仿上的“形似”,從而在融入年代元素時,常常更易實現傳統與當前的均衡,在統一諧和中富于變化,和諧又不顯單調。
在有些環境中,更加是在當代建筑處境中,高樓大廈風格展現不出明顯特征時,標識的策劃可是建筑形態的繁瑣化、簡便化、抽象化,依據高樓大廈狀態進行設計成分的提煉,實現變化重組,因而獲得新的形式,從形式與內在上與建筑呼應,達成統一。
二、標志與高樓大廈比例關系的相對性
LOGO與建筑既是并列性的兩個空間成分,又是部分與一體的歸屬性關系。標識與高樓大廈的比例關系處理恰當,才可以地對空間進行感知。
一方面,當標志處于建筑物中時,LOGO能夠轉變建筑內的比例感知。如圖2-19中的一組圖,一樣的事物在大少許的空間里看起來小一點。在建筑物內,使得保障利用者視覺體會的愜意性,通常按照建筑比例對標識尺度實現設置,高樓大廈空間情況越大,標志往往也設置得相應較大。
另一方面,當LOGO處于建筑外,與建筑物同處于1個空間中時,能幫助利用者對整體環境的比例進行的感知。在非常大的物體周圍,人很方便喪失比例感,而高樓大廈相關于人而言正是屬于較為龐大的事物,站在建筑附近,若是莫得其余物體的參照,人很繁瑣對建筑周圍的處境比例實現感知,而標識和其它要素的長度、數量和放置影響著高樓大廈及空間比例的感知。標志可以使巨大的建筑“降到”人的比例,輔助眾人對空間比例進行的感知。沒有LOGO的話,就很麻煩感知整體空間的比例關系,而一旦有了標識,標志常常就作為感知空間比例關系的一個參照,一把感知高樓大廈尺度、空間尺度的“比例尺”。 無邊型材發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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