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光二級管發(fā)光字做工籌劃的可行性原則
工藝計劃的可行性原則主要包含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做工選擇的可行性,是涉及圖紙策劃過程中的工藝設想而言。
一種情況是Led發(fā)光字設計師對某些做工不甚認識,在圖紙上標注的工藝要求與實際生產做工的可行性就會涌現(xiàn)一些差異;另一種處境是圖紙的工藝需求在理論上可行,而在現(xiàn)實制作中無法實現(xiàn)或不具備做工制造的或許性。
二是工藝步驟的可行性,是針對做工策劃自身而言的,需要解析工藝籌劃的程序是否合適。
例如,進行l(wèi)ed發(fā)光字制作時,如先實現(xiàn)平面顏色和圖文的制造,最終再沖壓凸起的文字,如此的做工流程設計從表層來看并無不當,似乎也相對符合平面色調和圖文制作須要擋板平面光潔的條件。
可是,本質操作過程中,進行沖壓流程時,就會面臨沖壓材料的機床噸位怎么設定,乃至對已完成的圖文如何保護等困難。
LED發(fā)光字工藝計劃的綜合性原則
農貿性原則是指在制定做工路線時要全盤思量,要瞻前顧后。
既要思索到技術要求與實施條件的也許,又要思慮到制作效益;既要考慮本道流程的成效,又要思量到給下道工序是否出示了方便;并且在工藝的安全性上亦要整好充分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