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治理的角度出發,對利用者的行為實現標準性、文明性的抑制,亦是管理人員進行處境維護的顯著根據。
發光字 標識是檢修現實秩序的方法,有些是具備法律意義的,有些則是勸告式的。
在大部分公共處所中最為常見的就是“禁止吸煙”的禁止LOGO,在公園中則常常可看 到“愛護綠化”“小心路滑”這么的溫馨提示,以及在少許環境設施附近常常標志“小心有電”如此的警示話語。
當然,發光字標志中的導向指示標識和場所識別標識盡管在效果上有所區分,但并非是絕對的,兩類LOGO在本質應 用中很多情況下都是有所重疊的。
在某些處境下,有時場地發光字標志也可能起到導向指示功能的效果,可是,當通往目的地的道路比較曲折很麻煩辨認時,就需要導向 指示標識的協助了。
各類導向指示LOGO在情況引導中共同發揮作用,確保了應用者在行動流程中對環境辨別的連續性。
導向標志的分類準則不一樣,可以形成不同的類別體系。如按標識裝配的不一樣位置可為別為: 吊掛式、懸挑式、附著式、自立式、臺式、框架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