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發光字標志系統的3個層級涌現間斷,就會引起情況中的人群出于對環境信息產生困感而迷失宗旨。
越發是在道路的分岔處、交叉口和轉折處等須要出現信息選擇行為的處境以及視線能見度較低或空間情況復雜的區域,要確保各層級發光字標識關于環境信息傳達的準確和全面,以使每層級的發光字LOGO都能夠表現其功能和作用。
信息層級劃分不是絕對的,每種信息所屬的層次也并非絕對的,需依據具體建筑效果、空間位置等肯定。
例如,對于驅車前往航站樓準備出發的旅客,首先需要先找到停車場,如此處境下停車場應該是首選的重大信息,作為第一級信息;但在機場航站樓內部的停車場信息一般則屬于第二層次。
又如大型城市空間的發光字標志系統構建須要將其為別為四個層級:大城市邊緣區域、都市內邊緣區域、大都市副中心、都會中心;然而普遍大都市空間的發光字標識系統只需要將其分為三個層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