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發光字標志系統的3個層級涌現間斷,就會引致情況中的人群因為對處境信息出現困感而迷失目標。
尤其是在道路的分岔處、交叉口和轉折處等需要形成信息抉擇行為的環境乃至視野能見度較低或空間情況繁雜的區域,要保證各層級發光字標識對于處境信息傳達的精確和全面,以使每層級的發光字LOGO都可以表現其效果和作用。
信息層級劃分并非絕對的,每種信息所屬的層次也并非絕對的,需按照完全建筑效果、空間位置等決定。
例如,關于驅車前往航站樓準備出發的旅客,第一須要先找到停車場,如此情況下停車場應該是首選的主要信息,當成第一級信息;但在機場航站樓內部的停車場信息一般則屬于第二層次。
又如大型大城市空間的發光字標志系統構建需要將其為別為四個層級:大都市邊緣區域、城市內邊緣區域、都市副中心、城市中心;可是普遍大城市空間的發光字標識系統只須要將其分為三個層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