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樓體發光字計劃的不斷進步,更加多的人把墻體發光字籌劃看作是一類多學科交融的領域。
樓頂發光字策劃是包涵了建筑學、交通工程、心理學、房地產創新、法律和其余專業的1個復雜的農貿學科,具備多專注的特性。
樓體發光字設計技能和研究方式的興盛和完善起碼要從高樓大廈學、都會規劃學、大都市情況3門學科中吸取營養。
因而它亦是將一類專業的關注點與其他各樣專注的注意點聯系起來的藝術,故而對材質使用的選擇也須要融匯貫通各種學科。
墻體發光字計劃的目的不是僅僅局限于大城市中局部地塊的環境改造和景觀整治,因為這么還只是把墻體發光字籌劃限定在局部“裝飾都市”的層次上。
樓體發光字策劃還應以人的精神感知和行為活動的質量作為目標價值取向,其所涉及的控制要素跨越了從人文到自然各層面,進而構成一個以有形要素為載體的處境系統。
于是,樓頂發光字設計并非狹隘的景觀情況計劃,更不是局部地塊的形象工程策劃,從前說墻體發光字籌劃是建筑學、景觀高樓大廈學和都市規劃之間的跨學科專業,而今天樓體發光字設計的效果和責任比從前更為寬泛和重大,其研究對象也發生了變化。
與樓頂發光字計劃相關并影響都會形態的學科有如下四類:
人文科學,特別是現實學、心理學、考古學;
自然科學,尤其是生物學、地理學、生態學;
經濟學,特別是城市區域經濟、大都市房地產金融、經濟管制;
法律科學,墻體發光字設計實踐要符合法律標準;
因為樓體發光字籌劃方案必然通過廣泛的交流和科學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