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光二級管發光字面板與其支承結構、led發光字本體的構造與主體結構之間均應具備足夠的相應位移本事,需求時還應考慮Led發光字構造對主體結構的影響。
下面籌劃條件中涉及的尺寸勻為公稱長度(對零部件計劃時指定的尺寸),允許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
(1)合金正面
鋼板制成的LED發光字看板的厚度不應小于0.8MM,鋁板及其他金屬材質面板的厚度不應小于20毫米。
當合金原料正面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mm時,宜使用間隔不超過600MM的加強件或不變件筑固看板。
(2)高分子液態壓克力材質面板
1)由樹脂材料制成的發光二級管發光字正面(如亞克力看板)的厚度應符合以下需求。
當面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不超過600毫米時,正面厚度不小于3mm;
當看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大于600m但不超過1000MM時,面板厚度不小于5毫米;
當正面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大于1000m但不超過1200mm時,看板厚度不小于6MM;
當面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超過1200mm時,可依照原料供應商的建議決定正面厚度。
2)當led發光字看板由緊密接觸的兩塊或多塊薄板疊加組成時,應避免塵土和水汽引入到薄板中間,需達到防護等級P65(無灰塵進入,向表面看板各個方向噴水無有害影響)。
3)應用顏料、熱轉印油墨或其它自粘柔性材質時,應與Led發光字基材相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