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速度對感官的影響
據研究結果表明,駕駛員的視力會隨著車速的變化而變化。
普遍來說,動視力比靜視力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特別境況下,比靜視力低30%-40%。
例如以60km/h速度行駛車輛的駕駛員,可清楚前方240m處的交通標志,可是當車速提高到80km/h時,則連160m處的交通標識都看不清。
行人在不同的運動速度下,視力也會發生變化,速度越快,視野內看物體的視力下降越多。
急速行駛時,視野兩旁的樹木、房至等不變事物在人眼的視網膜上停留的時光很短,乃至是“視而不見”。
在勻速行走的流程中,人的視覺習慣是平視和仰視兩種,很少有俯視和斜視,那么在適合的視距情況下,平視的效果方便,有規則,比較容易看清Led發光字上的內容,乃至整個led發光字的形狀,對出色的事物能夠留下深入的映像。
②速度對發光二級管發光字的影響
人在不一樣的空間速度上有不同的感官習性:
a.優先知覺本身重視的、自己需要注意的東西;
b.方便知覺曾有過親身體驗的東西;
c.關于外界事物輕松按閱歷習慣去知覺;
d.對本身認為關系重要的東西容易知覺;
e.對于移動變化的事物方便知覺。
依照人的經驗,一樣視距下,Led發光字越大,人辨別的識間越短,反之,則時間越長。
大小的設置取決于咱們期望用多快的速度和多長的時光來完成辨別。
自然,先決是這一個尺寸應是,正常人視力在正常的速度下,從最遠點也能看見的。
如火速公路上,車輛行駛的速度快,司機務必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辨識,是以led發光字遠遠大于市區內的LED發光字的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