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識的存在、形像依托是以建筑存在為先決的,高樓大廈效果依賴標志的引導指示性能來達成。不論是室外處境還是房內環境,LOGO與建筑之同都存在一定的聯系。在戶外情況中,識別與高樓大廈全是處境中重要組成部分,皆是環境形象的傳達,都服務于情況,服務于人,甚至在LOGO系統未形成之前,建筑作為城市的標識物,起著空間識別的作用,兼任著標識的功能。在屋內處境中,標志與高樓大廈則成為部分與整體的關系,LOGO作為高樓大廈中重大的空間辨別設施,在當今繁瑣的現代環境中,沒有任何指示標識的建筑物讓人無法識別,更談不上地使用,這關于建筑而言就失去了所有意義。 LOGO
一、標識與高樓大廈籌劃品格的統一
在計劃格調上,標志與建筑通常展現出一致性。高樓大廈風格是情況品格的主要呈現,使得保證協調統一,LOGO普遍都遵循建筑的原有格調,以免釀成一體處境成效的不和諧。并且,標識系統還能注釋高樓大廈,體現建筑的效果,創造抬高高樓大廈的風格。
當建筑品格相對明確時,如富有傳統特點的高樓大廈,標志時常根據建筑格調來探尋風格形成的歷史條件,以肯定環境的文化特點,追求品格上的“神似”,而不局限于形態模仿上的“形似”,因而在混合時期元素時,常常更易實現以前與當代的平衡,在統一諧和中富于變化,和諧又不顯單調。
在有些情況中,尤其是在當前高樓大廈處境中,建筑格調表現不出顯著特點時,LOGO的策劃能夠是高樓大廈狀態的繁雜化、簡單化、抽象化,依據建筑形態進行設計成分的提煉,實現變化重組,從而獲得新的形勢,從樣式與內在上與高樓大廈呼應,達成統一。
二、標識與建筑比例關系的對應性
標志與高樓大廈既是并列性的兩個空間元素,又是部分與整體的歸屬性關系。LOGO與建筑的比例關系料理恰當,才能地對空間進行感知。
一方面,當標識處于建筑中時,標志可轉變建筑物內的比例感知。如圖2-19中的一組圖,相同的事物在大少許的空間里看起來小一點。在建筑內,為了確保利用者視覺體會的舒坦性,往往依照高樓大廈比例對LOGO尺度實現設置,建筑空間環境越大,標識通常也設置得相應較大。
另一方面,當標志處于建筑物外,與建筑同處于1個空間中時,能幫助使用者對一體情況的比例進行的感知。在非常大的物體周圍,人很方便喪失比例感,而高樓大廈相對于人而言正是屬于比較巨大的事物,站在建筑物附近,要是莫得其余物體的參照,人很困難對建筑周圍的處境比例實現感知,而LOGO和其它要素的長度、數量和放置影響著高樓大廈及空間比例的感知。標識可以使龐大的建筑“降到”人的比例,輔助大家對空間比例進行的感知。沒有標志的話,就很繁瑣感知整體空間的比例關系,而一旦有了標識,標志常常就成為感知空間比例關系的一個參照,一把感知高樓大廈尺度、空間尺度的“比例尺”。 動態發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