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識的存在、形象依托是以高樓大廈存在為先決的,高樓大廈效果依賴LOGO的引導指示功能來達成。無論是室外處境還是房內環境,標志與建筑之同都存在一定的關系。在戶外環境中,識別與高樓大廈都是處境中重要組成部分,皆是情況形像的傳達,都服務于情況,服務于人,甚而在標識系統未形成之前,建筑作為大城市的標志物,起著空間辨別的效果,兼任著LOGO的功能。在屋內處境中,標志與高樓大廈則作為部分與整體的關系,標識成為建筑中重大的空間識別設施,在當今復雜的當代環境中,莫得一切指示LOGO的建筑物讓人難識別,更談不上地使用,這對于高樓大廈而言就失去了所有意義。 標識
一、LOGO與建筑策劃風格的統一
在籌劃格調上,標志與高樓大廈往往展現出一致性。建筑風格是情況格調的重大呈現,使得保證協調統一,標識尋常都遵循高樓大廈的原有品格,以免形成一體處境成效的不和諧。并且,LOGO系統還能夠注釋建筑,體現高樓大廈的性能,創造提高建筑的風格。
當高樓大廈格調相對明確時,如富有以前特點的建筑,標志時常根據高樓大廈品格來探尋風格形成的歷史條件,以肯定環境的文化特點,追求格調上的“神似”,而不局限于形態模仿上的“形似”,因而在混合年代成分時,通常更易實現以前與當前的均衡,在統一諧和中富于變化,和諧又不顯單調。
在有些情況中,越發是用現代建筑處境中,高樓大廈品格表現不出明顯特點時,標識的設計能是建筑狀態的繁瑣化、簡便化、籠統化,依據高樓大廈形態實現計劃元素的提煉,實現變化重組,因此獲得新的樣式,從形勢與內涵上與建筑呼應,達成統一。
二、LOGO與高樓大廈比例關系的相應性
標志與建筑既是并列性的兩個空間成分,又是部分與整體的歸屬性關系。標識與高樓大廈的比例關系收拾恰當,才能地對空間進行感知。
一方面,當LOGO處于建筑中時,LOGO可改變建筑物內的比例感知。如圖2-19中的一組圖,一樣的物體在大一些的空間里看起來小一點。在建筑內,為了保證應用者視覺感受的舒適性,時常依據建筑比例對標識尺度進行設置,高樓大廈空間環境越大,標志通常也設置得相對較大。
另一方面,當LOGO處于建筑物外,與建筑同處于1個空間中時,可以幫助利用者對一體情況的比例實現的感知。在特別大的事物周圍,人很容易喪失比例感,而建筑相關于人而言正是屬于較為龐大的物體,站在建筑物附近,假如沒有其他事物的參照,人很難對高樓大廈周圍的處境比例進行感知,而標識和其它要素的長度、數量和放置影響著建筑及空間比例的感知。標志能夠使巨大的高樓大廈“降到”人的比例,協助大家對空間比例實現的感知。莫得LOGO的話,就很麻煩感知整體空間的比例關系,而一旦有了標識,標志往往就作為感知空間比例關系的一個參照,一把感知建筑尺度、空間尺度的“比例尺”。 平面發光字門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