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中大宗研究存在的各類感官媒介到底我們應該怎樣稱呼?比如:一條路上的雕塑、是一個景觀,還是一個空間記憶的標志呢?麥當勞的大型戶外標志算是廣告呢?還是LOGO。
從標識信息設計來看,我們大家以外的人、事、物都是有信息的象征的,這一些信息象征不僅僅是視覺的信息象征,有時候還要是聲音,味覺的信息象征等。人的大腦將全體的信息象征可以依照各自不同的記憶和理解學習實力,收拾并形成1個信息治理系統。 在不一樣的處境下,這些信息被轉化為影響人類行動的信號,這與人類行動密切相關。但是,空間樣式,在不同的場面也可能被明白為不一樣的寓意。比方:長城——能夠是一個象征主義中國的象征;可是咱們大家關于居住在長城附近的人一般來說,也許是景觀中的地標。
標志有2種定義身份:廣義的身份是傳達信息,驅動思考,情感等行為一類介質;狹義是指信息內蘊。這樣處境介質,是以一物意味有關的另一物或事,二者相互之間的關聯性是被多數文雅認同的。 有些關聯是自然的,比方閃電是暴風雨的標志;有些是以前的,譬如“?!傲私Y束,這就是尋常人所通識的信息。